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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在几家中国汽车公司收购海外企业的谈判中,外国方面提到了对收购后知识产权的担忧。 一些国家大肆渲染和阻挠收购谈判。 对于这种现象,作为中国人,当然不能同意这种与事实不同的谴责。 但是,知识产权问题在中国的汽车行业已经不是新的矛盾焦点,但为什么总是被谈论和复制呢? 是文化、法律有差异,还是国内个别公司有不正当行为?

“吴迎秋:国际并购 中国车企遭遇不自然”

我认为可能存在几个方面。

先说文化和法律的不同。 以前人们认为知识产权保护一定有非常确定的法律定义。 其中,“专利登记”等是最好的法律尺度。 问题往往出在这方面。

目前,围绕汽车知识产权的法律纠纷大部分在外观、形状(包括车标)方面。 但是,汽车的外观、形状整体上很难说是所谓的“专利”。 从目前市场上众多跨国汽车企业车型之间的对应可以看出,这有很多相似之处。 提起诉讼,就不容易决定谁是谁。 过去跨国公司对中国汽车公司提起的诉讼,由于没有法律障碍而败诉。 但是,与中国不同,在德国、美国、日本等汽车产业发达的国家,法院的判决并不一定要看是否有“专利”、“证书”。 只有尊重事实才能判断输赢。 这项“尊重事实”的法律在工业、技术行业非常广泛。 由于海外有“事实”,一点点的公司大多不申请专利,也不拿证书,如果在中国提起诉讼,就缺乏法律依据。 同样,中国汽车公司面对跨国公司的诉讼,也感到无辜。 因为他们重视专利和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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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书福最有感触。 2003年,丰田投诉吉利汽车标志侵权,最终法院判决丰田败诉。 刚接到判决书,李书福很高兴。 但是,后来有人和他谈了知识产权诉讼的文化和法律差异,他不高兴了。 因为他知道吉利走向世界不仅需要法律上的认同,也需要文化上的认同。 于是他放弃了美日的牌照。 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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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迎秋

之外,还有国内个别公司的不正当行为。 最近,据国外媒体报道,中国汽车企业海外并购,搬出河北某汽车厂车型侵犯知识产权事件,确实是不自然的事。 一种情况可能影响中国汽车公司的整体形象,也可能不利于海外并购。

目前,在国内市场上,也有新进入汽车行业的个别公司发生了不正当行为。 我曾经写过文案,谴责了现在国内市场上很火的公司“全面抄写、全面抄写”的行为。

中国的汽车今天不能这样做。 当时,吉利、奇瑞等自主企业品牌作为第一批探险家,从模仿、学习起步,自主创新的快速发展招致了诸多非议。 尽管他们实际上并没有错,但最终凭借自己的能力和实力迅速成长,今天也拥有很多值得夸耀的专利技术,但说实话,国际偏见和误解为这些先行者付出了不小的代价。 今天,奇瑞、吉利融入国际,不要因为个别新进入者的不正当行为而破坏自主企业品牌的大事,破坏中国汽车工业的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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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最新消息,奇瑞在德国组织了媒体试运行,吉利与沃尔沃的谈判正在进行。 你对中国车的印象怎么样? 中国汽车公司真的有能力,有实力,给世界汽车带来惊喜吗? 面对不自然,我们要做的就是勇敢面对一切,冷静地看待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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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经济之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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