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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程元辉在上海

前几天,《年度党政机关公用车选型目录》就“常规性公用车”的采购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后,领导干部公用车采购标准的改革仍在继续。

昨天( 3月7日)全国轿车联席会议秘书长饶达向《每日经济信息》记者透露,厅长级干部的车标正在调整中,车标在2.0l以下,价格在25万元以下,采购公司的研发费等考虑标准没有硬性要求。

据悉,公用车是指党政机关履行公务所使用的汽车,分为普通公用车、领导干部车、执法勤务车、特殊专业技术车和其他车。 《年度党政机关公用车车型目录(意见征集稿)》的适用对象为普通公用车。

公务用车改革一直是社会各界改革的要点。 在今年的“两会”上,全国人大代表、湖北省统计局副局长叶青等人再次带来了公务车改革的建议。

去年3月,中共中央委员会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党政机关公用车维修录用管理办法》和《省部级干部公用车维修录用管理办法》,根据中央领导同志的指示,还成立了中央公用车问题专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在这本《省部级干部公用车维修录用管理办法》中,省部级正职干部专用车的维修标准为排气量2.5升以下、价格38万元以内的轿车,省部级副职干部专用车配备排气量2.0升以下、价格28万元以内的轿车。

来源:经济之窗

标题:“传厅局级干部用车采购标准调整 最高标准不超2.0升2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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