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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记者刘卫琰从北京出发
面对日益增大的汽车整车出口规模,有关部门通过产品质量管理规范出口秩序。
近日,商务部、工业和新闻化部、海关总署、质检总局、国家甄别监督委员会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汽车和摩托车产品出口秩序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不仅提出进一步确定出口公司应具备的资质,分类管理出口公司的办法
根据《通知》的要求,未来我国出口公司必须具备的条件是汽车、摩托车生产公司列入工业和新闻部《车辆生产公司和产品公告》。 具备比较有效的国家强制产品认证( ccc认证),低速汽车生产公司必须纳入工业和新闻部《车辆生产公司和产品公告》等条件。
自《通知》发布之日起,商务部会同上述剩下四个部门,根据出口公司在海外市场的经营情况、《车辆生产公司及产品公告》的管理情况、出口产品的日常检测和监管情况等,及时发出警告,动态调整《名单》。
出口产品在国外有重大质量问题,并且对我国出口造成严重不利影响的,可以根据需要将其通报、警告、暂停或者取消汽车或者摩托车的出口资格。
业内人士认为,在我国出口规模不断增大的情况下,《通知》的发布对规范我国出口汽车秩序,我国汽车产品的国际影响较大,提高知名度具有积极而重要的意义。 《通知》将进一步打击以出口为目的的小公司,这无益于规范国内汽车领域。
数据显示,近年来,我国车辆出口数量持续上升,今年8月,公司出口量已达到9.54万辆,环比增长5.9%,比去年同期增长10.7%。 1~8月,我国累计出口汽车67.54万辆,比去年同期增长25.1%。
从出口市场来看,我国公司已经不满足于向非洲、中东等快速发展中国家市场的出口,更多的产品进入欧洲、北美、澳大利亚市场。
汽车老分解师贾新光说:“据不完全统计,目前我国出口的公司达数万家,许多公司都是简单地组装零部件出口到第三世界国家产生的。 这些公司的产品质量差,售后服务没有保障,严重影响了中国汽车企业品牌的形象。 《通知》对这种公司的规范作用更为明显。 ”
但是,长城汽车信息发言人商玉贵说:“《通知》的一点细节需要进一步说明。 重大质量是什么,重大影响是什么,《通知》还没有进一步确定,这很可能成为未来管理和处罚的一个大坑。 ”
来源:经济之窗
标题:“五部委规范汽车出口秩序 遇重大质量问题取消出口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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