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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记者刘卫琰从北京出发
进入3月,北京富康车声称瑞(化名)又将面临车辆续保问题,但今年的续保令他头疼。
张瑞对《每日经济信息》记者说:“据保险代理企业介绍,由于这辆富裕的车已经10年了,面临着车损保险、盗窃保险等一点点无法投保的问题,只能提供保险。”
对此,不愿透露姓名的保险代理企业相关负责人向《每日经济信息》记者表示:“10多年的车,确实面临着这样的问题。 稍微大一点的保险公司肯定不能加入商业保险,但是稍微小一点的保险公司也许可以承保。 ”
另一保险代理企业的相关人员表示,根据国家规定,任何保险企业都不得拒绝车辆保险的旧车辆,只要能够通过车辆年检,也可以投保该险种。 但是,关于商业保险,很多企业的这一规定不同,特别是大型保险企业的保险条件更为苛刻。
资料显示,商业保险分为基本保险和附加险两大类,其中基本保险为车辆损失险、全车盗窃险和商业第三者责任险,附加险包括车身受损险、玻璃单独破碎险、自燃险、免责险等。
根据记者的调查,张瑞的这辆“高龄车”现在可以在安邦保险和永安保险等几个保险企业投保车损险。 关于附加商业保险,不同的企业有不同的规定。
据报道,一家大型保险公司称,对10年以上车龄的旧车,通常不承保自燃保险,不免除损害保险。 部分企业对10年以上的车辆不再承担车身损坏风险的保险车辆,8年以上的不再承担自燃保险。
一位保险领域的专家认为,2004年2月印发的《关于汽车保险费率调整权限等问题的通知》确定了保险企业不得以任何形式否认某种车辆的保险业务。 为什么这么说呢,因为保险公司的这种行为是违规行为。
但是,保险公司的相关负责人平均对记者说:“随着车辆年龄的增长,各方面的问题也将增加。 保险公司建立商业机构,也必须考虑自己的利益和收益问题。 ”。
对此,财经行业的相关专家表示:“商业保险也是商品,保险企业卖保险也是商业行为。 因此,保险公司有权选择是否销售客户和相关商品。 ”
这些保险业人士表示,“对老年业主来说,无法投保的险种,已经成为惯例,目前无法应对。”
来源:经济之窗
标题:“保险企业承保条件苛刻“高龄车”无奈“裸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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