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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记者刘旭从北京出发
《家用汽车产品维修、更换、退货责任规定》(以下简称汽车三包)将于10月起实施。 随着这一天的临近,汽车领域对三包具体细则的讨论再次引起关注。
日前,国家质检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召集汽车公司发布汽车三包重要辅助文件——《家用汽车产品三包主要零部件种类范围和三包证明》),该文件细化了家用汽车的退货、换乘条件, 相对于以往的规定,辅助文件中规定的客户后退、更换车辆的“权限”被缩小了。
北京中车时代汽车技术研究院执行院长张文利对《每日经济信息》记者表示,根据配套文件的具体规定,客户购买的车辆多以维修为主,几乎没有转车的可能性。 ”
仅可退货7种零件问题/
在6月7日召开的中国汽车市场快速发展高峰论坛上,张文利表示,汽车三包政策体系全面实施后,汽车领域将面临变革与调整。
在此前的汽车三包意见征集稿中,车辆“重大安全性能故障”累计维修两次或发动机、变速器、转向系统、制动系统、悬架系统、前桥、车身的同一主要部件因质量问题累计 有观点认为,汽车三包实施后,客户归还车辆维权的比例将大幅增加。
但是,辅助文件的规定要细化上述具体的“车辆更换”范围,明确记载在“发动机、变速器、转向系统、制动系统、悬架系统、前/后桥、车身”7种中
与年初的征求意见稿相比,辅助文件中,即使修了两次也不能正常采用,减少了退货、更换的零部件种类。 之前在更换范围内的电气控制系统、润滑系统、冷冻系统、燃料供给系统等被排除在外。
另外,除了上述容易判定的7种产品的质量问题外,辅助文件对其他质量问题没有详细证明,这也给客户维权带来了新的问题。
出现定义和认定的课题/
对公司来说,在执行汽车三包的具体业务中,也同样存在许多问题,难以确定。
广汽丰田汽车有限企业客户服务部技术科科长于淼表示,厂家和经销商的责任划分,以及维修中的服务质量、物流配送和基础服务是否健全,是影响汽车三包顺利实施的重要问题。
张文利向记者介绍说,汽车三包不同于汽车召回,三包法规是汽车质量的保证。 对客户来说,新车的质量和招聘问题可能很难定义。 “燃油经济性差的很可能是性能问题而不是质量问题。 但是,由于国家质检总局没有划定汽车性能和汽车质量的界限,而是将这项工作全面交给了汽车制造商,因此顾客也不可避免地混淆了产品质量和产品性能两个概念。 ”
张文利表示,由于许多概念的定义不确定,顾客在理解和运用汽车三包维权的过程中,必然会出现许多问题。
发布的“汽车三包”政策决定规定:家用汽车产品三包的责任发生争议的,客户可以与经营者协商处理; 依法可以要求各级顾客权益保护组织等第三方社会中介机构进行调解处理依法向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等有关行政部门申诉解决
然而,有业内分析人士认为,虽然目前的汽车三包政策确定了“第三方社会中介机构”在维权过程中的必要性,但“第三方社会中介机构”并不都具有汽车质量鉴定技术。 我国专业的汽车质量鉴定机构数量少,鉴定费用高,如果维权失败,车主很可能会自己承担其费用,这也让客人很为难。 即使是进入司法程序的维权行为,也存在同样的难题。
来源:经济之窗
标题:“汽车三包收窄退换车范围 质量鉴定难题成维权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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