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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张安基从北京

42家上市公司有可能因虚假陈述成为被告,只要股东向法院提起诉讼。 这是前几天知名证券维权律师宋一欣整理相关数据的结果。

宋一欣日前接受《每日经济信息》采访时表示,在诉讼时效内,目前可诉虚假陈述民事赔偿案件46家(其中4家为三板企业(其中萧杭钢结构( 66家, h/]另外,《证券法》的司法解释建议稿《关于审理证券侵权纠纷案件的若干规定(草案)》已经提交最高人民法院,或者建议取消证券诉讼的前置程序,将内幕交易、市场操纵和其他证券侵权行为纳入可提起诉讼的诉讼[ h/]“问题明星股”排行榜

“42家上市企业因虚假陈述或成被告”

根据宋一欣的统计结论,46起可诉虚假陈述民事赔偿案件中,龙昌1 (在剩下42家上市公司中,

从诉讼时效来看,中粮屯河( 600737 )事件清明节后,因诉讼时效已过而丧失诉讼权,诉讼时效最长的是3月初受到财政部海南省行政处罚的华讯媒体。

可诉的8起内幕交易民事赔偿案件也是“大人物”的集会。 董正青、董德伟、赵书亚买卖s延边路(原延边公路)内幕交易案唐建买卖新疆众和( 600888 )内幕交易案; 罗峰、陈玉兴、王东买卖杭萧钢结构内幕交易案; 王黎敏买卖太钢不锈钢( 000825 )、柳钢股份) 601003 )的内幕交易案,被宋一欣查获。

“42家上市企业因虚假陈述或成被告”

5在5家可以诉讼的股价操作方案中,汪建中、北京率先提出了38只股票、操纵票价的方案。 武汉新兰德、朱汉东、陈杰操股价案; “朱耀明”朱耀明操作百科药业( 000627,现天茂集团)股价案; “停止高敢死队”周建明提出15股股价操纵案; 王紫军买卖sst中纺( 600610 )操纵股价的事件,在各个事件时都占据了众多财经媒体的版面。 根据/ BR// HR// BR// HR//证券民事诉讼前程序[/BR// HR/] [/BR// HR/] [/HR///HR/]现行法,证券民事赔偿的相关诉讼主要分为三类。 投资者提起证券民事赔偿诉讼的,法院可以受理诉讼,应当以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财政部或者其他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者法院判决生效并被认定有罪的刑事判决书为依据。 上述规定被法律界称为“证券民事诉讼前手程序”。 据宋一欣律师介绍,得到了上述统计结论。 其首要方法是根据证券民事诉讼前手程序,先提交诉讼时效内所有上市公司受到的所有处罚决定的相关数据,按《排除法》逐一筛选应对,最终明确诉讼时效内、可行

“42家上市企业因虚假陈述或成被告”

对90%虚假陈述案件的赔偿

据宋一欣律师统计,目前诉讼中的虚假陈述民事赔偿案件有12起,其中包括生态在内的内幕交易民事赔偿案件和股价操纵民事赔偿案件目前仍在诉讼中。

从实际诉讼效果看,截至2008年底,约10000名投资者进行了虚假陈述民事赔偿案件的原告,涉及起诉标的约8亿元~9亿元,约90%。 其中和解比例最大

《每日经济信息》记者联系了目前被指控的几家上市公司,但各企业尚未透露目前诉讼案件的最新进展。 / br// h// br// h// br// h// br// br// h /媒体转载、摘录刊登在本报上的作品时,请参阅“ / BR// HR// BR /每次预约都要打电话[/BR// HR// BR// HR//北京: 010-65072776 [/HIH/HR ] BR//

来源:经济之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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