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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朱蔚淇被香港

香港特区高等法院昨天裁定,国泰航空空(00293,HK )解雇8年前参加罢工的飞行员是不合理的行为。 此外,连同诽谤罪,该企业必须向18名原告支付合计超过6000万港元的赔偿金。

2001年,国泰航空空试点工会就调度和加薪问题与资助方谈判破裂,引发集体罢工。 国泰航空空随后宣布解雇49名参加罢工的飞行员。 当时的任国泰行政总裁陈南禄在报纸上刊登了一封公开信,指责飞行员工会不专业,并以延误航班威胁企业。

“国泰航空被解雇飞行员获赔6000万港元”

被解雇的飞行员中,有32人向法院提起诉讼,控告国泰的不正当解雇和公开诽谤。 一些原告与国泰和解,最后剩下的18名飞行员继续与国泰在法庭上周旋。

昨天香港高级法院判决原告胜诉,判决解雇国泰是不合理的行为,原告每人必须支付15万港币和一个月的报酬。 高院还裁定陈南禄的相关言论为诽谤,据此,18名原告每人将得到330万港元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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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经济之窗

标题:“国泰航空被解雇飞行员获赔6000万港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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