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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日早晨,辽宁省大连市下了小雨。 从北京来大连出差的刘先生坐出租车,不需要再付一元的燃油附加费,有点意外。 经大连市政府批准,从6月12日零时起,大连市出租车暂停征收燃油附加费。
“因为石油价格下降了,所以不接受燃油附加费。 这对乘客来说是公平合理的。 ’大连市民张清均住在甘井子区南关岭,因公共交通不便,每天开车出门。 他说:“11日晚上坐出租车回家,多收了一元燃料附加费。 12日早晨,再次乘坐出租车上班时,只按计价器上显示的金额支付,没有支付1元的燃料附加费。 虽然1元不多,但让人感受到了政府宏观调控机制的迅速反应。 ”。
大连市出租车管理处王军负责人表示,今年年初,为了抵消成品油价格上涨、出租车上涨的运营价格,大连市政府经过市场调研和多方听证,从4月1日开始实施征收燃油附加费的联动政策。 该政策以93日的汽油市场价格每公升7.66元为基准,超过7.66元的情况下每位客人收取1元的燃油附加费,低于7.66元的情况下停止燃油附加费。 近一段时间来,随着国际原油价格下跌,国家发改委两次下调成品油价格。 大连市政府立即做出决定,出租车暂停征收燃油附加费。
大连市现有出租车1.3万多辆。 据市场估算,一辆出租车一天可以载45-50人。 也就是说,一辆出租车每天收取45-50元左右的燃料附加费。 “对出租车司机来说,每天几十元的收入很多,好像不少。 现在油价下降了,但是出租车企业收到的每月钱没有下降,城市交通越来越拥堵,出租车开车越来越困难。 ”。 大连出租车司机李师傅从不抱怨。
“成品油价格下降到标准以下,出租车司机每天收取这50元左右的燃油附加费,对乘客来说是不公平的。 ”王军表示,大连市交通局出租车管理部门两天前要求,各出租车经营者(经营者)自行去除督促征收燃油附加费的标签。 已经计入燃油附加费的经营者应当重新调整计价器,按规定时间暂停征收燃油附加费。
据悉,大连市出租车管理部门会同物价部门,加强对出租车客运市场的监管,依法打击按时暂停燃油附加费和其他途径继续燃油附加费等违法行为。 对擅自收取原燃油附加费的出租车司机,按照《大连市旅客出租车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未按出租车计价器显示金额收钱”的规定,给予行政处罚。 并根据《大连出租车司机经营服务得分考核办法》的规定,扣分12分,停车学习7天,切实维护客户合法权益和出租车领域的正常运营秩序。
12日下午,记者拨打大连市出租车管理部门发布的监管通报电话,接线后的刘先生告诉记者,12日16时前接到2个继续收取燃油附加费的通报电话,上报相关职能部门,确认后按规定解决。
来源:经济之窗
标题:“大连暂停收取出租车燃油附加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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