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记者李凌霞从深圳发文
香港廉政公署昨天宣布,起诉香港上海汇丰银行有限企业前高级官员,涉嫌收受6万美元(约46.8万港币)的贿赂,多次批准银行客户的信用申请。
据悉,其名字为香港上海汇丰银行有限企业工商业务部前高级副总裁陈清晓,今年46岁。 起诉书称,陈清晓2007年6月从一位客户那里收到6万美元,作为多次推荐或向两家企业汇丰银行申请信贷的报酬。 他因此被代理人追究受益罪,有违反《防止贿赂条例》第9条(1) ) a )条的嫌疑。
被告于今天上午9时30分在香港东区法院提出申诉,等待案件在地区法院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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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经济之窗
标题:“汇丰银行前高层涉嫌受贿被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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