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853字,读完约2分钟

随着《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录用规定》的施行,本报记者就跨年交通违法分数、驾驶证实习期、驾驶员考试等涉及广大群众切身利益的新旧规定的联系,采访了公安部交通管理局相关负责人。

新规定实施前的违法得分和事故是否作为降级的依据?

对此,公安部交通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对年底前无力接受解决交通违法行为的群众,对违法行为的处罚遵循“法不溯及既往”的基本原则,“今天的规定不再约束昨天的行为”。 违法行为在年12月31日前发生的,记分依照现行规定执行; 年1月1日以后发生的,得分将按照新规定执行。

“跨年度驾考如何办(政策解读)”

在新规定实施之前已经发生的违法得分和交通事故,不能作为有无降级、是否参加考核的依据。 只有年1月1日以后发生的违法行为和评分,才能作为是否降级、是否参加审查的依据。

公安部交通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年1月1日以后申请驾驶证或驾驶证升级,方可执行新规定的有关实习期的管理规定。 以前取得驾驶执照,年1月1日以后的实习期未满的,执行原实习期管理规定。 即在年1月1日前首次申请并取得驾照,在实习期内的,执行原实习期管理政策; 升级驾照取得驾照,不满一年的,不包括在实习期管理中。

“跨年度驾考如何办(政策解读)”

另外,年1月1日前发生的违法得分和交通事故,不能作为注销实习准驾车型、延长实习期的依据,也不能作为大中型货车驾驶员参加考核的依据。 只有年1月1日以后发生的违法评分、事故、考核记录才可以作为延长、降级实习期的依据。

“跨年度驾考如何办(政策解读)”

公安部交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自年1月1日起,科目一、科目二、科目三考试均按照新的考试复印件和标准进行考试,以前通过考试的成绩(包括科目二桩考)依然有效。

另外,在新规定实施前预约的试验次数不计入5次预约限制次数。 新规定实施后,从每年1月1日开始计算预约考试次数,在驾驶技能准考试说明有效期间内,科目二和科目三的道路驾驶技能考试各有5次预约考试机会。

另外,从去年1月1日开始发行的驾驶技能标准考试说明的比较有效期为3年。 年1月1日前出具的驾驶技能标准考试说明依然有效,从幅度上看,比较有效期大致由2年调整为3年。

<; ! ----/ Enp内容--- & GT;

来源:经济之窗

标题:“跨年度驾考如何办(政策解读)”

地址:http://www.jylbjy.com/jjsx/222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