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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记者刘卫琰从北京出发
3月20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发改委、商务部、海关总署、质检总局联合发布《轿车公司平均燃料消耗量核算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根据该“方法”中轿车燃料消耗量的计算法则,电动汽车、燃料电池轿车等车型不仅享受综合工况燃料消耗量实际值为零的优惠,而且以5倍的数量计算基数之和。
这意味着如果公司生产一点电动汽车、包括燃料电池的车,就会降低公司整体的燃料消耗量。
根据《办法》,公司生产或进口的纯电动轿车、燃料电池轿车、纯电动驱动模式综合行驶距离达到50公里以上的插电式混合动力轿车,将综合工况的燃料消耗量实际值计算为零,以5倍的数量计算计算基数之和。 综合工况燃料消耗量实际值小于2.8升/100公里(含)的车型)纯电动,不含燃料电池轿车),按3倍数量计算基数之和计算; 其他插电式混合动力轿车按实际数量计算。
全国汽车轿车联合会副秘书长崔东树对《每日经济信息》记者表示,从以上新能源车燃料消耗量计算规律来看,新能源车将集中受益,新能源的生产和销售也将得到进一步推进,这也是该《办法》制定的重要目的之一
此外,目前我国正在大力推进节能和新能源轿车的快速发展,也出台了一系列政策,但由于suv等大排量车型给经销商和制造商带来了巨大的利益,单纯抑制这类车型的快速发展,是出于公司利益的追求。
一项数据显示,2009年2009年,我国suv销量比去年同期超过全国轿车市场,2009年这类车型销量比去年同期达到80%以上。 不仅如此,目前suv模式已经成为许多轿车公司最重要的利润。
但是,根据《轿车燃料消耗量限值》实施时间与限制标准的相关要求,全年我国轿车产品平均燃料消耗量降至每百公里6.9升,年接近每百公里5.0升。
“为了调动汽车制造商的积极性,推动节能减排目标的早日实现,《办法》鼓励作为制定新能源核算方法的重要大体之一。 ”崔东树说,这意味着轿车公司可以销售越来越多的新能源汽车,也意味着可以销售越来越多的“利润车”。
“目前,我国大部分公司仍很难通过‘方法’盈利。 ”一位业内人士表示,“这是因为目前的插电式混合动力、电动汽车普及率太低。 如果这样的车种不能早点上市,这个“方法”的目的就会降到空。 ”
来源:经济之窗
标题:“乘用车企燃料消耗核算办法发布 生产新能源车将降低车企整体能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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