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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总部北京4月23日,媒体专电(记者杨毅沈)继奥迪、克莱斯勒之后,又一家汽车企业因违反我国《反垄断法》受到处罚。 记者23日获悉,根据国家快速发展改革委员会要求,江苏省物价局对奔驰汽车垄断案依法进行行政处罚,对奔驰企业罚款3.5亿元,对部分经销商罚款786.9万元。
去年以来,奔驰公司下调了部分零部件价格,但仍难以逃避对违反反垄断法的制裁。 江苏省物价局对梅赛德斯-奔驰及其江苏省内授权经销商进行反垄断调查发现,从年1月至年7月,奔驰企业通过电话、口头通知或经销商会议的形式,限制了江苏省不同地区内e级、s级整车的最低售价。
江苏省物价局的调查表明,奔驰企业在签订和实施垄断协议的过程中发挥了主导和推动作用。 对此,江苏省物价局根据《反垄断法》第46条、第49条的规定,对奔驰企业处以上一年度相关市场销售额7%的罚款,共计3.5亿元。 对奔驰企业组织下签订垄断协议实施的经销商,处以上年度相关市场销售额的1%的罚款,其中积极报告签订垄断协议的有关情况,对提供重要证据的经销商,依法予以免除或从轻处罚。
对南京、无锡、苏州三地的奔驰经销商共计罚款786.9万元。
来源:经济之窗
标题:“江苏物价局今日向奔驰开出3.5亿罚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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