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朱小雯从北京出发的

今天,中国新探健康快速发展研究中心正式邮政向国家工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提交申请书,要求取消烟草集团北京烟厂的烟草“中南海”注册商标。

在申请书中,他们要求商标评审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一条的裁定撤销注册编号为1066772的“中南海”注册商标。 他们表示,“中南海”是中央国家机关所在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十条的确定规定,这样的名称“不得作为商标使用”,不能注册这样的商标。

“撤销“中南海”商标申请今日递交”

但北京烟厂商标管理员赵文侠对《每日经济信息》记者表示,新探健康快速发展研究中心所依据的法律条文并不成立:“根据《商标法》第十条的规定,采用已经注册的地名的商标是, 第六十四条还确定在本法实施前已经注册的商标继续有效。 《商标法》对注册商标没有追溯性。 》我国现行的《商标法》自1983年3月1日起施行。 赵文侠表示,“中南海”商标在此之前就已依法注册并合法采用。

“撤销“中南海”商标申请今日递交”

“其实这个申请书一定会被驳回。 ”沈敏容对《每日经济报》记者说:“新探研究中心也知道这些事情,但我们的首要目的是通过这种事情和号召,进行控烟教育和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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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经济之窗

标题:“撤销“中南海”商标申请今日递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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