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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记者从上海发行的
法院一审判决,克隆卡诈骗案的侵害对象是国家对金融活动的管理秩序,银行无法识破罪犯的犯罪手段,被所持的伪造银行卡欺骗。
卡没有被偷,但是钱被取了7万元。 工商银行的一位顾客日前对《每日经济信息》讲述了这样一个不可思议的事件。 为了拿回自己辛苦的钱,该客户向法庭起诉工商银行,目前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法院判决银行对客户的存款损失承担全部责任。 银行不服一审判决,目前案件已向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上诉。 / BR// h// BR// h /村民创业金7万被盗 2008年7月11日,他以妻子的名义在工商银行重庆市巴南分行办理牡丹灵通卡。 在对《每日经济信息》的演讲中,他说:“当时我们刚结婚,就像其他年轻人一样,憧憬着未来美好的生活。 我想存下我们共同的存款,大干一场。 ”。
2008年8月9日,包谢彬携带这张卡来到广东。 和对方谈完价钱后,8月15日,他在广东天河区的总统酒店下取钱后,和同事坐地铁去虎门准备付款提货。 在地铁上,他突然收到了银行的邮件。 您的尾号为5487的电子打卡从atm机共9张,共计69500.00元,手续费为295元。 不久,他又收到了邮件,被拿了300元。
包燏彬蒙,卡在自己身上,怎么会被拿钱? 7万元相当于他一年的工资,而且这些钱本来是留给恋人服装店买的,丢了以后店里怎么工作?
他马上向95588查询,发现卡里少了这么多钱,马上丢失并拨打110报警。 随后,他离开地铁站,赶到附近的工商银行琶洲一分处进行调查。 结论是,他拿的卡是真的卡。 当地工作人员还表示,丢失后无法查询交易明细。
包燏彬随后要求95588调查为什么取款。 95588回答说这张卡在门诊卡上找不到交易记录,建议打电话到重庆的95588询问。 重庆工行客服电话的回复,需要持本人身份证向开户行查询。
包燏彬随后再次赶到琵琶湖派出所,但派出所称不是事件发生地并未受理。 包谢彬又回到总统酒店所在的天河区,向区内的石牌派出所报案。 / br// h// br// h /进程重要的证据监控视频丢失了 据天河区石牌派出所介绍,最近事件很多,请两天后去调解,然后回重庆。 8月19日,包谢彬回到重庆。 发现其中5万元为转账,其余为现金取现。 包谢彬要求工商银行重庆市巴南分行查询转账账户时,工商银行表示,将向事件发生地工商银行查询谢彬自身。 在他的再三要求下,工商银行把账号给了包燏彬,但找不到开户人的名字。 包谢彬还知道,是不法分子用天河区中山大道西工商银行和天河区石牌购物中心工商银行的atm机取的钱。
此时,包燏彬被盗的卡上还有近5万元的存款。 因为恋人服装店进货需要资金,几天后注销了卡,换了密码。
在此期间,包燏彬正在通过电话向广州警方询问,警方正在破案。 9月12日,包燏彬给取款银行打电话,得到公安局没有去拿过监控录像的答复。
包燏彬又找到工商银行巴南区分行,希望广州方面提供atm机监控录像的截图以帮助取款人识别是否认识。 被工商银行拒绝了。
包燏彬日后说:“当时提出和我一起把身体送到广州,但他们拒绝了。 银行的监控摄像头只剩下一个月了,所以这个案子的重要证据因为工商银行的不作为就这样丢失了。 ”。 / br// h// br// h /公安机关复制卡/ br// h//公安机关复制卡 但是,这张卡是事后第一时间挂失的,所以小偷取钱的时候,一定会被atm机吞掉吧。 / br// h///br//想到这里,焦急万分的包燏彬再次前往广州。 包谢彬说:“那时我真的很着急,多次去广东。 费用花了一万多美元。”
事件果然如包燏彬所料。 9月16日,包谢彬在天河区分局石牌派出所民警指导下,在石牌购物中心工商银行保安处拿走表面严重磨损的卡片。 包谢彬抱着试试的心情,在警卫和民警面前把这张卡插入了atm机。 他输入原卡的密码后,自动取款机上显示的卡号和被盗卡一模一样,更令人惊讶的是,他成功取出了300元。 包谢彬又换了原来的卡密码。 输入更改后的密码后,这张卡依然可以使用。
包燏彬将这张卡带回工商银行方面进行了交涉,但没有结果,工商银行怀疑这张卡是他自己伪造的。 包谢彬又把这张卡拿到重庆市信用卡中心去鉴定。 中心工作人员说,地方上由于技术限制无法鉴定,要鉴定,包燏彬必须亲自去北京。 没办法,他把卡还给石牌派出所,公安机关认定此案为克隆卡案。 案件随后被移送天河区公安局调查科。 / br// h// br// h /一审工行承担全部责任。 于是他找到了当地的律师。 律师说可以帮助他获胜,但是律师费要三万元。 包谢彬说,因为没有那么多钱付昂贵的律师费,所以他决定不请律师而是自己出庭辩护。
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法院于2008年10月16日立案受理,案件办理简易手续。 案件经过近4个半月的审理,于今年2月29日作出判决。 根据包谢彬提供的编号2008巴民初字第5744号判决书,法院判决工商银行重庆巴南支行赔偿包谢彬存款损失人民币70095元和利息。
该判决书中写道:“原告作为客户的合法权益应当受到法律保护”,“本案类克隆卡诈骗案件侵犯了国家对金融活动的管理秩序, 工商银行不能保护交易场所的安全,不能识破犯罪分子的作案手段,被卷入犯罪的“无论案件是否得到解决,银行都应当向原告承担赔偿责任。 ”
判决书中有这样一句话:“被告之所以被盗原告的存款,是因为原告自己泄露了密码,或者将卡借给他人录用。 根据证据学原理,无论谁主张举证,原告都要说明与被告之间存在储蓄合同关系,说明自己的存款金额,如果牡丹的心灵卡没有丢失,原告就要履行举证责任。 被告声称原告恶意取现,但未提供证据表明原告聘用或他人取现牡丹灵通卡,于2008年8月15日在广州天河区中山大道西和石牌购物中心工商银行取款,被告应承担无法举证的责任。 ”。 工商银行怀疑[/BR// BR/] [/BR/]工商银行怀疑存款人伪造了卡 《每日经济信息》联系被告方委托代理人工商银行重庆巴南支行工作人员颜捷说:“庭审结束后,我们上诉是我们的权利。 我们遵循法律程序是因为我们根据法律主张工商银行的权利。 ’他还说,我们还怀疑储户包谢彬自己伪造了卡,拿走了卡里的钱。
据包燏彬称,一审时工商银行表示,如果输掉诉讼,将立即赔钱给他。 “听说现在颜捷接电话是我,就挂了电话,但不知道什么时候会给我钱。 ”
律师的意见
银行有义务保证顾客的新闻安全 他说,诚信和为用户创造价值是银行生存的基本规律。 如果不能保护顾客新闻的安全,保障储户的财产安全,就不能为用户财富的实现增值,银行也就失去了存在意义。 基层法院的判决表明,在全球金融危机的背景下,对银行的监管应当更加严格,标志着我国自上而下加强对银行监管的信号,银行应更加重视存款人保护的好处,司法机构也更公平公正地适用法律 / br// h// br// h// br// h// br// br// h /媒体转载、摘录刊登在本报上的作品时,请参阅“ / BR// HR// BR /每次预约都要打电话[/BR// HR// BR// HR//北京: 010-65072776上海: 021-61213899
来源:经济之窗
标题:“卡被克隆钱被盗 法院一审判工行赔7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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