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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代记者孙璐

银行理财业务正在走向“去渠道化”的直接投资,回归“代理商理财、买家自负”的本质。

不少银行理财业务人士表示,《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监管办法(征求意见稿)》的最大意义在于“反渠道化”,推动理财资金对实体经济的直接投资。

此外,为了继续将银行理财业务恢复到“代理商理财”的本质,“办法”也通过多种措施提高银行拟发行的收益率型产品的价格,使银行理财转为纯化,进入“买方自负”的转型快车道。

投资项目“脱渠道化”

据了解,过去除了面向网民发行的理财产品外,银行理财不能独立开设证券账户,不能直接进入交易所市场,“借壳”证券公司的资金管理、信托计划、基金的子公司等。 上述《办法》允许银行理财独立开立资本账户和理财账户,意味着银行理财可以不通过通道,实现与公司项目的直接对接,这不仅可以加深银行理财服务的实体经济,也可以达到降低融资价格的目的

“银行理财产品加速净值化 买者风险自负”

光大银行理财事业部总经理张旭阳对证券时报记者表示,独立开户不仅意味着“去渠道化”,而且强调银行理财独立性和破产隔离的法律效果,实质上赋予了银行理财信托关系和一定程度上的spv (特殊目的运营商)的法律主体地位。

“银行理财产品加速净值化 买者风险自负”

一位接近监管层的人表示,对资产期限的规定,要求银行理财商品期限覆盖资产的资金诉求,直接向项目融资,风险收益全部交给投资者。

 

来源:经济之窗

标题:“银行理财产品加速净值化 买者风险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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