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2063字,读完约5分钟

◎苏培科(外经贸大学公共政策研究所首席研究员)。

年10月风险投资大幅放松后,现在允许投资风险投资、投资历史库存保单蓝筹股。 保险机构打算进入财富管理行业。 为了竞争获得相对竞争的特点,保险投资要求高收益,比银行、证券公司、基金、信托等专门从事财富管理的机构要求财富管理能力,但保险投资为什么要超过其他财富管理机构呢? 保险机构“保障化”还有存在意义吗? 有风险的投资会带来潜在的风险吗?

“苏培科:险资可投创业板 但不能太激进”

保险金不会受损

这些问题值得我们深思。 保险业不能辛苦。 保险企业要求高度的安全。 保险信用不仅是金融业的信用基础,也是整个社会的信用基础。 从美国次贷危机后的救助次序来看,美国政府可以承受银行和证券公司的破产,但绝对不允许像aig这样的保险机构破产。 因为这个保险机构的稳健经营和慎重投资很重要。

“苏培科:险资可投创业板 但不能太激进”

目前,在我国金融分工监管的框架下,如果保险领域整体激进运营,摊子会越来越大,但保险企业似乎越来越不在保险范围内。 保险本来是风险管理的做法,是风险转移的机制。 通过保险将多个单位和个体结合起来,可以将个人应对风险转化为共同应对风险,提高个人对风险的承受能力。 保险的作用是分散风险,分配损失,可以用于投资的无非是顺周期的沉淀资金。 失去正向周期后,不明确性因素增加,理赔量增加,可用于沉淀和投资的资金自然减少,因此要求风险投资时不要过于激进。 如果保险公司冒险经营,破产会给整个金融体系和信用体系带来巨大的灾难,远远大于银行破产带来的社会风险。 本来买保险是为了应对不确定性的灾难,如果保险公司追求高风险的投资、焦虑,对投保人来说是潜在的灾难,目前保险企业自身介入了风险行业,不利于整个金融系统的健康快速发展。

“苏培科:险资可投创业板 但不能太激进”

目前,在创业板指数高位之际,允许保险资金进入创业板的风险远远大于收益。 笔者认为各保险资金管理机构应该搞清楚这些。 此次风险投资在新股发行前夕开始,其目的是为了买入新股,预计二级市场将谨慎介入,但也不可避免地会像基金一样进入创业板炒股票。 值得注意的是创业板企业盘子和市值规模有限,进入不容易,保险资金能否成为创业板的承担者还是个未知数,但为了投保人的安全和比较有效的对冲保障背后的风险,保险投资应该把安全性放在主要位置,利益最大化的

“苏培科:险资可投创业板 但不能太激进”

扩大风险投资范围有助于多元化投资和风险分散,但不确定性风险也进一步扩大,在投资行业,激进投资往往会与风险收益形成对比。 如果保险资金改变以往的谨慎性,各方面都会开始出击,结果也会出现不明确性。 特别是在中国经济增长减速和老龄化即将到来的情况下,保险业应该放慢激进的投资步伐,应该重视快速发展来保障本职工作。

“苏培科:险资可投创业板 但不能太激进”

保监会对危险资金购买创业板股票的范围进行了限制,但上市公司已经接受监管部门调查或近一年被监管部门处罚的近一年被交易所公开谴责的,上市公司近一年可以向会计师事务所表示保存意见、否定意见或意见 但是,总体来说还很广泛,特别是“怀疑是人为操作的”不能简单地定义。 嫌疑人本来就没有标准,股价上涨太多是不是涉嫌操纵? 保险资金大规模介入小盘股是否涉嫌操纵? 这些都需要研究。

“苏培科:险资可投创业板 但不能太激进”

请不要盲目冲动

我国保险业这几年发展太快,问题和危险性被迅速掩盖了,所以现在需要居安思危和战术布局,不能盲目冲动。

从资产规模来看,1992年我国保险业总资产只有510亿元,2004年4月底我国保险业总资产首次突破1万亿元。 截至年底,保险领域总资产达到6万亿元。 我国保险业在这20年间总资产超过了120倍,速度可以说惊人。 20年完成了别人几百年的积累,当然这关系到中国经济和中国人财富的增长。 一旦中国经济进入低速增长时间和老龄化,中国保险业出现这样爆炸性增长的局面的可能性很小。 中国保险业在未来十年,正是要做好这方面的风险准备。

“苏培科:险资可投创业板 但不能太激进”

近两年来,中国保险业已经出现减速迹象。 此外,保险业是一个必须接受偿付能力监管的领域,如果过分强调高投资收益而“保障化”,将会冲击保险主业的功能。 在高速增长期,迄今为止酝酿的各种矛盾和风险尚不明确,也许可以用这几年迅速积累的保险费收入来弥补,但未来的压力很大。 从保护保单持有人利益的角度出发,现在应该加强保险企业的资本约束力,限制保险企业盲目的逆向周期扩张,鼓励孤独冒险。 虽然目前的政策允许保险资金的激进投资,但我希望保险企业全力以赴,把风险和安全放在第一位,没有做好准备。

“苏培科:险资可投创业板 但不能太激进”

当前我国金融混业化发展迅速,在财富管理机构混战的大背景下,过度强化和赋予保险机构投资理财功能,淡化保障功能,所有金融机构进行多元化扩张和混业经营,金融产品的交叉性将加剧金融体系的潜在风险 这就要求适时调整金融分工的监管结构,以适应金融混业快速发展的实际诉求。 否则,金融风险将在不同的金融机构和部门之间频繁转移,一些金融产品和机构也很可能利用监管漏洞进行“套期保值”,一些主管部门为了自身所属领域的地位,鼓励下属金融机构激进危险的经营,使单一监管部门业绩最大化。 因此,目前的金融分工监管结构亟待改革,在部门优势下,为了防范短期化带来的系统性风险,亟需实施统一、协调的金融混业监管框架。

来源:经济之窗

标题:“苏培科:险资可投创业板 但不能太激进”

地址:http://www.jylbjy.com/jjsx/883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