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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中铭
1月7日,上证所发布《关于对未上市股票实行差别化交易监管的通知》,对未上市企业的股票差别化交易监管做出了确定规定。 2007年1月4日,上证所发布《关于对未上市股票实施差别化交易制度的通知》。 从“制度”到“监管”,其背后显然没有改变两个字那么简单。
目前,沪深两市大多数上市公司已完成股权改革,但股权改革“钉子户”仍有5家。 其中,深市为s*st华塑、s舜元,上海市为s前锋、S佳通、s中纺织机。 只有3家股东为了改变“扣球”,专门发出了通知,上证所就显得“小题大做”。 但是,对未上市股票实施差异化交易监管,凸显了证券交易所防止这些股票遭到投机资金炒作,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的良好用心。
向证券交易所发出通知显然是必要的。 本来,在目前s类企业数量少、“物以稀为贵”的情况下,这些企业很容易招致市场的投机宣传,其中也蕴藏着很大的风险。 年上海石化股改前股价大幅上涨,股改后暴跌就是最好的说明。 关于差异化监管,市场实际上并不陌生。 从2007年10月8日开始,上市公司并购重组申请中的区分制审查就是差异化监管的例证。
基于2000多家上市公司类型千差万别、质量良莠不齐的现实,笔者认为有必要对沪深两市上市公司实施差异化监管。 其实,监管部门对许多证券公司实行差异化的分类监管。 监管部门以证券企业的风险管理能力为基础,结合其市场竞争力和持续合规状况,按照《证券企业分类监管》的规定,对证券企业的分类进行评价和明确。 最终根据评价得分的高低,将证券企业分为a、b、c、d、e五大类11个等级。 不同类别的企业可以开展不同的业务。 证券公司的差别化分类监管也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目前,监管部门在对上市公司的监管中存在“眉眼口水”的现象,市场上吃“大锅饭”的“平均主义”随处可见。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的规定,上市公司实施定向增发时,无论其是身无分文的“公鸡”还是满足《管理办法》的规定,都可以通过非公开发行从市场中提取巨额资金。 这不仅对公开发行企业,对投资者来说也很难说公平。 而且,虽然重大资产重组在市场上多如“牛毛”,但根据《关于修订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和配套融资相关规定的决定》,上市公司无论是否存在违规行为,其性质极其严重,都同样可以进行资产重组。
是否分红和是否违规,是否重视诚信和诚信,这样的框架必须改变。 对不回报投资者、不讲诚信和违规的企业来说,既然不把投资者和中国资本市场的好处放在眼里,市场就没有必要公平对待这些上市公司。 对这些“问题”企业,应该实施差异化的监管措施,强调市场的另一个“公平”。
为此,笔者建议沪深两市分别设置不同的板块。 目前,对戴“星”、戴“帽子”的股票,上海市设立了“风险预警板”。 对任何上市以来或多年没有分红的企业,都可以设立“铁公鸡板块”; 对发生不重视诚信、违规行为的企业,设立专门的“不重视诚信板块”,对这些企业可以归为一类交易的公司治理结构良好,每年有分红的企业,设立“高分红板块” 投资者进行交易时,选择那些股票一目了然,对一些企业来说既是惩罚也是促进。
其次,对不讲诚信的上市公司,应当禁止其五年(或者五年以上)内不能再融资、资产重组或者贷款上市。 如果因违章被退市,就必须永远挡在资本市场大门外。 有了这种差异化的监管,必然会在市场上形成巨大的威慑力量,起到警示的效果。
来源:经济之窗
标题:“曹中铭:上市企业差异化监管值得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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