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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俊生
商丘市政府10年前从深圳以招商引资的形式吸引了凯悦企业,当时政府承诺要分配土地,为此凯悦企业在前期的土地开发中投入了资金,但在土地招商过程中凯悦企业最终没有得到这块土地。 因此,凯悦企业要求商丘市政府赔偿前期投入和相关损失1000多万元,但这一要求并不容易满足。 凯悦企业和商丘市政府的矛盾产生了。
如果消除这个矛盾的原因,表面原因就不太复杂了。 地方政府承诺将土地分配给招商引资过程中的公司,公司受其吸引进入前工序投入,但之后政府没有履行承诺,在招商的道路上转让了该土地。 在这个过程中,政府出现了违背信用的问题。 但是,政府这样做似乎也有相应的理由。 因为,通过公开募集出让土地,可以堵塞其中可能发生的租赁空之间,土地出让一方面根据价格高者的收入基本公平,另一方面土地市场化可以获得更高的出让收入
但是,这样的理由对凯悦企业来说没有说服力。 这家位于深圳的公司希望投资商丘和先行投资土地开发,前提条件之一是商丘政府做出了土地规划承诺。 凯悦企业的要求是合理的。 它只是要求赔偿前期投资和相关损失。 商丘方面在将相关土地投入招标时,如果将其出售价格包括凯悦企业的前期投资在内进行计算,并要求中标公司承担补偿凯悦企业前期投资的责任,则不能轻易处理这一矛盾。
很明显,商丘面临的这种“招商遗祸”的真正原因是当地政府没能摆正自己在市场上的位置。 政府应该是进行社会管理的服务机构,但在gdp的指挥棒下,政府已经把自己完全看成是生意人,将行政权力的功能移植到市场上,要求公司征收政府应该承担的前期开发和土地补偿,在招商过程中没有考虑到这些公司的合法利益,因此, 在招商过程中,政府只是在考虑自身利益的同时,使用政府信用作为实现自身利益的背书,让公司可以代替政府投入到前期开发和土地征收补偿上。 公司行使本来应该由政府行使的这种职能时,容易与土地征收对象发生矛盾,但在发生这种矛盾时,政府就不能站在公正的立场上进行仲裁了。 在这种情况下,即使是政府主导的土地招商引资,其目的也不是让土地出让更加公平,而是希望通过这种制度安排实现越来越多的经济优势,放弃尽早投入公司的合法优势。
当政府像生意人一样计算经济利益时,特别是在违背政府应有的信用而公开追求经济利益时,凭借其拥有的行政权力,更容易实现这样的目标,成为凌驾于其他市场主体之上的优势获得者。 从短期来看,它确实能给政府带来很大的经济好处,特别是填补财政资金缺口,但从长远来看,必然会使政府形象越来越扭曲。 如果这种状况不改变,不仅会导致一个地区的社会秩序混乱,还会损害地区的经济环境,阻碍招商引资。 因此,政府必须保护市场上的边界,不能跨越这个边界,以商人的角色参加经济事务。 而且,如果政府调整其在市场中的位置,使市场在资源分配中发挥决定性的作用,那么,它有望成为可靠的社会管理者,改善当地的投资环境,对公司产生吸引力。
来源:经济之窗
标题:“周俊生:政府须恪守在市场中的边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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