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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中铭
日前,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了《关于上市公司实施职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预示着上市公司职工持股试点工作正式开始。 根据《指导意见》的规定,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资金可以通过员工报酬或者其他合法途径筹集。 必要的本企业股份可以采取从上市公司回购、直接从二级市场认购、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企业股东自愿赠与等合法途径。
其实,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并不新鲜。 年8月,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上市公司职工持股计划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同年10月,广汇能源发布投资额在10亿元以上的《员工持股计划》公告,成为第一家吃“螃蟹”的上市公司。 最终投资约3亿5400万元,增持企业股份2079.6万6000股,其中代表员工持股计划持有1599万93000股。 计划公布后,广汇能源股价最大涨幅超过20%,明显强于那时的大盘。
职工持股计划在国外已经实施,例如在美国实施职工持股计划的公司和有类似计划的公司约有1.1万家。 实践表明,实行职工持股计划的公司职工流失率低于同类公司,劳动生产率和平均利润率较高。 不仅如此,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有助于直接联系公司经营的好坏和员工的切身利益,提高公司的集中力,调动员工的积极性。 另外,在提高上市公司的管理水平,提高公司的竞争力等方面获益良多。
同样是员工持股,国内早年出现了很多定向招聘企业,这些公司的员工也拥有大量的内部职业股。 此后,定向募集企业被有关部门禁止设立,但发行的内部职业股也导致了许多历史遗留问题的存在。 在a股市场上,有一段时期上市公司的内部职工股频繁上市也曾呈现出光明的景象。 我认为,为了避免职工持股计划出现内部职工持股问题,进一步宣传职工持股计划,发挥正能量,上市公司职工持股计划试点需要观察三个问题。
一个是好处的运输方面的问题。 好处运输在a股市场出现时就有耳闻,但上市公司向大股东进行好处运输,为相关人士解禁股票兑现提供“便利”,高溢价购买资产等,好处运输的背后并不损害投资者的利益。 《指导意见》对上市公司员工的持股期限设定了期限,毕竟到期后,这些股票可以自由流通,出于为员工“谋福利”的考虑,上市公司可以从中“文案”。 例如,在员工持股解禁流通之前,上市公司可以推出高转移的利润分配方案来提振股票。 另外,上市公司采用非公开发行的方法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时,可以选择股价低位还是低价发行股票。
其二,员工持股计划轻所有权的激励。 职工持股计划是股权激励的一种形式,但受参与人数、规模、门槛等的影响,职工持股计划与上市公司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又有一定差异。 显然,员工持股计划人员范围广、受益人增加、实施几乎没有障碍,但股权激励计划需要在业绩等方面进行评估,因此一旦上市公司业绩下降、市场环境发生较大变化,股权激励计划就会 既然监管部门已经开始试行员工持股计划,今后上市公司的持股激励计划是否会大幅减少值得关注。
其三,员工持股计划的规范性运营问题。 《指导意见》规定,上市公司实施职工持股计划前,必须通过职工代表大会等组织充分征求职工意见。 如何防止新闻泄露对a股市场老大来说是个难题。 员工持股计划必须通过员工代表大会等征求意见,意味着其内幕新闻工作者范围广,特别是对哪些人员较多的企业更是如此。 那么,在上市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未实施之前,要防止有心人利用员工持股计划进行内部交易或操纵股价,无疑是监管部门和相关上市公司必须面对的另一个课题。
来源:经济之窗
标题:“曹中铭:实施员工持股试点有三大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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