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1625字,读完约4分钟
◎李宇嘉
“在家度过晚年”看起来很美。 对保险企业来说,产品到期后,通过出售房屋,不仅可以收回价格,还可以获得合理的投资回报。 但是,“在家养老”要在中国落地,在观念上、技术上、产权上、法律信用环境上、房屋证券化流动上都一直存在着难以克服的障碍。
国家大力推进“在家养老”,其真正目的是挖掘住宅的养老功能,这一出发点是正确的。 社会保障越不完善,住房代替社会保障的功能就越明显。 在快速发展中国家,政府提供的社会保障通常不够,在家养老是普遍的现象。 我国历来流传的养老模式——居家养老和“养儿防老、有房产传子”,体现了住宅的养老功能。
自古以来,我国老百姓热衷于购房,现在城市居民的财产80%是不动产。 出现这种趋势,一个重要原因是社会保障不健全,老百姓未来在教育、医疗、养老等方面的支出不明确性很大,购房等于防止了未来的不确定性。 年发布的《中国家庭金融调查报告》显示,房地产占我国家庭总资产的70%,美国只有30%。 在我国社会保障存在历史债务,社会保障“空”账尚未补足的情况下,无论大家承认与否,住房将来都会积极或被动地承担社会保障功能,特别是养老保障的功能。
因为,“在家养老”是体现住房养老功能的形式,是自主选择的形式。 因为这个产品在我国只适用于部分老年人,特别是“空窝”老人、“三无老人”和无法照顾孩子的老人。 如果子女和老人同意,老人拥有独立产权的住房,需要医疗护理,经济困难,“在家养老”是可行的选择。
“在家养老”在中国不适应水土,只适用于少数人,但这并不否定住宅的养老功能,正是住宅的养老功能还没有被充分发掘。 从古至今,我国90%以上的老百姓选择了居家养老的模式,对自己长时间居住生活的环境有着不可分割的依恋,这实际上是住宅养老功能的体现。 因此,对许多老年人来说,顺应我国老年人以前流传的养老习俗,以住房和居住社区为载体,以居家为中心设计养老政策是可行的,是最大的老年人群体接受的养老选择。
居家养老的核心是以家庭为核心,以社区为依托,以专业化服务为依托。 因此,以居家为中心设计养老政策,将养老服务体系制度嵌入到老人长时间居住的住宅和社区环境中,包括养老的硬件和软件设施。
关于硬件,应该有选择地将养老院、老年公寓、养老社区、老年大学等养老设施中的硬件设施配置在老年人居住的社区中。 包括两个副本。 一是无障碍居住生活物理环境、老年人休闲娱乐活动设施和场所、老年人日常身体检查、护理和常规治疗的社康中心。 二是社会保障理事会对接的外部医疗机构,最适合老年人的后期疾病治疗和康复等。
目前大部分存量住宅社区没有配置养老设施,配置也不够。 我们看到的更普遍的现象是,由于老化和无人管理,为数不多的养老设施也成为摆设,或者变成盈利的地方,典型的是社区的会所。 广大社区在养老设施配置上之所以存在这些问题,本质上是缺乏住房公共配套,住房的养老功能与预期相差甚远。 在过去十多年楼市的快速发展中,开发商和购房者过分追求房价上涨收益,很少有人关注公共服务配套,公共服务配套大多不出名,价格大回收期长的老年设施配置更是被遗忘。
养老设施不足是一回事,养老“软性服务”问题更为严重。 现在,大部分开发商都把物业管理看成是价格部门。 约定的物业管理服务复印件多为商品错误,业主与物业管理部门之间冲突四起,更换物业管理的小区也不少,但效果不一定很好。
年发表的《国务院关于加快养老服务业快速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中指出,“年内,以居家为基础、以社区为依托、功能齐全、规模适中、覆盖城乡。 《意见》首要任务的条款中首先提到要加强社区服务设施建设,对新的社区建设标准和旧的社区改造标准提出确定的要求。 但是,这些都没有得到足够的重视,反而养老地产和“在家养老”被“意见”的普及过度炒作,这是本末倒置。 切实可行的养老,必须挖掘住房的养老功能,最重要的是实际住房养老公共服务体系制度的建设。
(作者是深圳市不动产研究中心的研究员)
来源:经济之窗
标题:“李宇嘉:可行的养老需深挖住房养老功能”
地址:http://www.jylbjy.com/jjsx/862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