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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国祥
近年来,各地顺利推进户籍制度改革探索,取得了一点成效,但与人们的预期相比,与我国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要求相比,仍明显滞后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其他改革。 十八届全国代表大会以来,特别是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部署全面深化改革以来,全国性全面户籍制度改革取得了巨大突破。 国务院最近公布的《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表明,计划经济体制最后的“堡垒”被打破,意义重大,影响巨大。
20世纪50年代,我国建立了城乡二元户籍制度,人为划分了农业户口和非农户口。 户籍人口赋予的基本权益、获得的机会、可享受的公共服务等明显差异,加剧了人与人之间的社会不平等,制约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 尽管城乡二元户籍制度是计划经济体制的产物,但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应该被废除。 但是,户籍制度不仅仅是一种人口管理制度,它涉及极其广泛的方面,因此改革一直很慎重。 这次国务院发表《意见》将推进户籍制度的全面改革,更好地为新型城市化服务,更有效地支持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造福更多人。
按照《意见》的要求,户籍制度改革的重要目标是每年让1亿左右的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在城镇定居。 目前,我国农业转移劳动力已经达到2亿7千万人,未来将有更多的农业劳动力转移到城市地区就业。 如何向城市转移就业人口才能过上健全的家庭生活? 从根本上处理农村妇女留守、子女留守、老人留守等社会问题,处理经济发达地区的民间劳动不足和劳动困难,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使稳定就业符合条件的转移农业劳动力在城市落户非常重要。
《意见》提出不同规模的城市户口迁移的不同政策。 长期以来,北京、上海、广州等特大城市生活爆满,城市环境资源超载、污染严重、交通拥堵、城市疾病突出,但就业机会多、基础设施条件好、公共服务水平高、对人口吸引大、数量多 东部发达地区的小城市和小城镇已经聚集了大量的流动人口,本来可以让符合条件的流动人口长时间居住,但这些地方仿效大城市和特大城市的人口管理方法,弊端日益突出。 东部沿海发达地区曾经的村庄,现在工业发达,户籍人口数千人,但外来流动人口达到数十万人,已经成为名副其实的小城市。 说是个小城市也不为过。 由于户籍制度未改革,只接受外来就业人员,拒绝给外来人口户口,这类城镇工业比重居高不下,第三产业发展不快,产业结构转型和高度化停滞。 全面开放建设城镇和小城市的落户限制,将极大地影响以农民工为中心的东部沿海发达地区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也有利于促进我国城市体系的合理分布。
并且,有序放开中等城市落户限制,合理明确大城市落户条件,严格控制特大城市生活人口规模,实行积分式户籍取得制度政策,将更加合理地预测流入城市生活的人口,引导人口合理流动,更好地推进新型城市化。
《意见》的突出亮点之一是取消了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的类型划分,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确定了建立居住证制度。 这意味着户籍制度将来将首要承担人口登记管理职能,各级城市政府再也不能将就业、教育、医疗、养老、住房保障等公共服务的提供与户籍挂钩,从而保障公民的平等权益,强化各级政府提供均等公共服务的职责,实现政府职能
目前,不得将退出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开采权、集体收益分配权作为农民在城市定居的必要条件。 不仅如此,还必须通过户籍改革,扩大基本公共服务复盖范围,使改革红利惠及越来越多的农业转移人口。
(作者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快速发展研究所研究员) )。
来源:经济之窗
标题:“李国祥:户籍藩篱松动利好新型城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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