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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商务部18日认定,中国向美国出口的应用级风车存在倾销和补贴行为,并进行了最终裁决。
美国商务部当天最终裁定,中国应用级风车制造商和出口商在美国销售此类产品时存在倾销行为,倾销幅度为44.99%至70.63%。 另外,美国商务部裁定,中国输美的这类产品将获得21.86%至34.81%的不同补贴。
根据这一最终裁断的结果,美方认定的中国此类产品倾销幅度从今年7月首次裁断的最低20.85%降至44.99%,最高幅度从72.69%降至70.63%。 补助金的幅度从初级法院的13.74%上升到26.00%。
根据美方的贸易救济手续,除美国商务部外,此案还需要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进行最终裁决。 根据目前的日程,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将于去年1月31日左右进行最终裁决。 如果该机构也做出肯定的最终裁决,认为这些从中国进口的产品对美国相关产业造成了实质性损害或威胁,美国商务部将对同一产品征收反倾销和反补贴(“双反”)关税。
美国商务部对中国应用级风车的“双反”调查始于美国风车贸易联合会去年12月29日提出的申诉。 该机构要求对从中国进口的这类产品征收213.54%的反倾销税和额外的反补贴税。
应用风塔是支撑风力发电机和风车叶片的钢结构,高度至少50米,发电机安装容量在100千瓦以上。 根据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提供的数据,全年美国有12家制造商生产APP级风力发电塔,美国市场规模9.31亿美元,进口达42.3%,加拿大、中国、墨西哥、越南、韩国、印度尼西亚 此次美国商务部还裁定,越南出口美国的应用级风车也有倾销行为,倾销幅度为51.5%至58.49%。
商务部多次表示,希望美国政府恪守反对贸易保护主义的承诺,共同维护自由、开放、公平的国际贸易环境,用更合理的做法妥善解决贸易摩擦。
来源:经济之窗
标题:“美商务部终裁中国风塔存倾销和补贴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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