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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商务部19日宣布,初裁结果认定,从中国大陆和台湾地区进口的无定向电工钢获得超额政府补助金,征收反补贴税。
美国商务部当天宣布,暂定认定中国大陆向美国出口的无取向电工钢获得的政府补贴幅度为125.83%,台湾地区出口商获得的政府补贴幅度为0.15%至12.82%,韩国出口商获得的政府补贴幅度为0.59%。 美国要求快速发展中国家补贴幅度在2%以下,发达国家在1%以下。
根据补贴幅度的初始裁减结果,美国商务部通知美国海关对中国大陆和台湾地区出口的上述产品征收相应的反补贴押金。 根据美方手续,在正式征收反补贴税之前,美国商务部必须进行最终裁决,并由另一联邦机构——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作出裁决。
美国商务部于去年11月开始对从中国大陆、韩国、台湾进口的无取向电工钢进行反倾销和反补贴(“双反”)调查,并对从德国、日本、瑞典进口的同类产品展开反倾销调查。 根据最新日程,美国商务部将于今年7月结束上述调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将于9月结束。
根据美国商务部的数据,美国去年从中国大陆、韩国和台湾进口的无定向电工钢金额分别为1190万美元、410万美元和810万美元。
商务部多次表示,希望美国政府恪守反对贸易保护主义的承诺,共同维护自由、开放、公平的国际贸易环境,用更合理的做法妥善解决贸易摩擦。
原文链接: jjckb/-03/20/content_496450
来源:经济之窗
标题:“美国拟对中国钢产品征收反补贴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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